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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和成就

时间:2012-06-14 14: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文化部将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6月1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和成就。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于群介绍说,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按照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着力点,以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以文化设施为载体,以文化服务为核心,加大建设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文化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强,文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92.62亿元,与2007年的198.96亿元相比,增幅达97.33%。人均文化事业费从2007年的15.06元增加到2011年的29.14元,增幅为93.49%。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方面,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显著改善了基层文化设施的整体面貌。2007—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9.48亿元,补助全国2.67万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为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空壳”问题,财政部2008至2011年安排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亿元,为中西部22个省(区、市)已建成且达标的2.25万个乡镇文化站配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和开展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器材。2009年—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8.1亿元,对全国面积不达标的621个公共图书馆、1502个文化馆进行修缮。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用于全国城市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截至2011年,累计投入5.7亿元,补助1276个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和727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实施《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时期,中央将补助70亿元用于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建设。截止到2011年,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公共图书馆2952个,文化馆(含群艺馆)328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0390个,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经基本建立。
  二是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是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04年开始,我国各级各类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实行了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公共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2011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2115座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2011年文化部联合财政部推动了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截止2011年底,全国2952个公共图书馆、3285个文化馆、3413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按时完成了《意见》预定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免费开放政策落实后,2011年3月至10月,全国各级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人次514.45万,比2010年全年429.8万服务人次的数量增长19.7%,各级公共图书馆到馆人次4.27亿,比2010年全年3.28亿人次的数量增长30%。此外,我们还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李长春同志评价免费开放“标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标志,适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新期待,适应了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新要求,可喜可贺”。除免费开放以外,各地文化部门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比如,各地形成了多种模式的跨行业、跨系统的地方性图书馆共建共享体系,图书馆信息无障碍服务、公共图书馆讲座等蓬勃开展;辽宁省依托广播电视“村村通”网络,传输文化共享工程信息资源,实现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深圳自主研发“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广东、浙江等地积极发展流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使群众能够享受就近、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等。
  三是行业管理手段日趋规范,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稳步发展。
  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立法,起草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地方性图书馆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各地已出台10部地方性图书馆法规。业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正式颁布,2012年5月,《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标准规范体系日益完善。加强公共文化机构行业评估。2011年底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这次评估与2007第二次评估相比,在评估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上等级馆由1099个大幅增长到2028个,达标率由35%提高到62%,充分反映了近年来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整体面貌。同时,我们在山东、安徽、宁夏、重庆四省(区、市)开展乡镇(街道)文化站试评估工作,探索开展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工作的方式方法。成功举办“2011年中国图书馆年会”。年会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创新机制,将地方政府、图书馆产业、图书馆事业和我部行业管理几方面需要有机结合,把年会办成了图书馆界交流与合作、文化事业与产业携手共赢的盛会,规模创历届之最。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该计划自2007年全面启动以来,国务院颁布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9859部古籍及150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文化部批准设立了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设立西藏、新疆两地古籍保护专项,成功举办国家珍贵古籍特展、新疆历史文献及古籍保护成果展等大型展览,古籍修复、整理、出版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实施,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十七大以来,各级文化部门积极贯彻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履行好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落实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改革方针,深化公共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一是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地级市为单位,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突破体制障碍,盘活文化资源,加强共建共享,建设一批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文化自身发展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初步计划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创建90个左右示范区,覆盖、带动全国1/3以上的市县,从整体上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工作受到中央肯定,写入了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等首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47个示范项目通过创建评审,进入创建名单。二是结合示范区创建,积极推动理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2011年3月,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围绕当前公共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积极开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研究、队伍建设研究、免费开放等重点课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着眼全局,整合力量,抓住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建设,分级推进,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先后召开村级文化建设、县级和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经验交流会,通过树立一批村级文化建设、县级和地市级公共文化建设的典型,深入总结村级、县级和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充分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推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实施重大数字文化工程。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是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文化建设的新平台、新阵地。近年来,文化部和财政部积极适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联合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数字文化工程。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经过十年建设,已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六级服务网络, 建成1个国家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覆盖率达100%),2840个县级支中心(覆盖率达99%),2859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83%),60.2万个行政村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99%),部分省(区、市)村级覆盖范围已经延伸到自然村。数字资源建设总量已达到136.4TB(1TB相当于1500小时的视频量),累计服务群众已达11.2亿人次。截至2011年底,工程经费投入总额达66.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0.64亿元,各地累计投入资金37.12亿元。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1.62亿元,主要用于资源建设。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公共电子阅览室推广计划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目前,已下发了《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通知》,制定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软硬件推广标准、资源配置标准。确定了首批实施的15个省级馆和52个市级馆,2012年将完成全部省级馆和131个市级馆的硬件平台搭建工作,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1.23亿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全面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底,9个试点省(市)各级经费投入近2.7亿元,参加试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数量达6200个,资源总量达386GB,服务人次近1700万。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2.76亿元。
  六是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五年来,我们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以“群星奖”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龙头,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群众文化活动长效机制,引导和带动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群星奖”是文化部为推动全国群众文化活动开展而设置的一个国家级奖项。近年来,我们通过改革奖项设置、设立“群文之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建立获奖节目巡演机制、评奖监督制度等措施,提高了“群星奖”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2010年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期间,第十五届“群星奖”评奖活动在广东省成功举办,共评选出220个作品类“群星奖”、110个项目类“群星奖”和100位“群文之星”,举办了一百多场群众文化公益活动,将精彩纷呈的群文节目送进社区、广场、学校和军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而打造的又一重要公共文化品牌。自1987年创办以来,活动在全国命名、培育了一批具有影响力和持续性的特色文化品牌,大大丰富和繁荣了广大城乡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2011年,文化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评审命名工作,全国共有528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点群众文化活动,比如2008年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首届中国农民文艺会演”;2009年在京举办“歌声伴着我成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优秀少儿歌曲音乐晚会;2010年举办“大地情深”——全国城乡基层群众小戏小品展演。2011年“七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国城乡基层群众庆祝建党90周年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展现了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全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中国老年合唱节和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常设项目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群众文化活动。在文化部的推动下,各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主题品牌文化活动突出“示范性”;常规群众文化活动突出“参与性”;地方节庆文化活动突出“独特性”。许多地方“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形成了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局面。
  七是加快推进均等化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和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得到保障。
  按照六中全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各地文化部门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群体为对象,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措施,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特殊群体倾斜,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为保障全国2.42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2011年,文化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一意见被写入六中全会《决定》。2011年和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部连续两年在北京组织了慰问农民工晚会,实现“农民工演、演农民工、农民工看”,推动草根节目走上大舞台,充分发挥了文化在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桥梁作用。今年5月,文化部在浙江省东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表扬了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民工影院”等40个“2012年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并对下一阶段农民工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施“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活动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把志愿者、文化和边疆三要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内地五省区和边疆地区“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的对口交流活动,构建起内地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交流的新平台。活动开展3年来,共有20多个内地省(市)和单位组成50多支志愿团,招募2000多名文化志愿者,先后为12个边疆民族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文艺演出300多场,业务培训1400多学时,文化展览400多天,惠及群众达数十万人次。
  八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日益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优选”的原则,探索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体制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文化队伍。2010年,我们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策划实施了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培训将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全国现有24.27万县乡专职文化队伍和366.85万左右的业余文化队伍进行系统培训;依托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大学、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形成辐射全国、带动周边、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培训以“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为出发点,突出了基层文化工作者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把素质和能力培养贯穿于培训的全过程,带动了全国基层文化队伍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我们积极推广在村(社区)建立政府补贴的“文化协管员”(文化组织员)制度,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于群也表示,当前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他说,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仍然没有真正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和正确的政绩观,存在“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文化产业,轻文化事业”“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等不正确的思想观念,文化自觉意识不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投入总量少、比重低,城乡、区域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公共文化设施体系不完善,设备落后,资产使用率不高,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匮乏,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公共文化资源分散,缺乏统筹,配置不合理;基层公共文化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偏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还不相适应。于群表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于群介绍,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年5月,在文化部党组的重视和关心下,经中编办批准,文化部社会文化司正式更名为公共文化司。这次更名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反映了关于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凸显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对我们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文化建设“两手抓”“两加强”的发展思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文化司的成立,是文化部推进文化改革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和新的起点,也是对我们全司同志的巨大鼓舞和鞭策。
  据介绍,今后,文化部将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依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营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责任编辑:卓艺梵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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